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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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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8 20:2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安徽财经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财经大学       学校校址:安徽省蚌埠市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全称及证书种类:安徽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录取要求:
1.对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2.艺术类专业(美术学类(绘画、动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录取规则。(一)山东、江苏、山西、福建、河北、黑龙江、辽宁、广西等8省,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投档线且专业课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根据考生所填院校志愿,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综合分换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顺序以此排序。(二)安徽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
3.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高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邮政编码:233030
咨询电话:(0552)3176767、3177676(传真)
网    址:http://www.aufe.edu.cn:     Email:zsb@aufe.edu.cn
(如有变化,请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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